两部委鼓励社会资本参股创投基金
||2009-11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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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将联合地方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。昨日,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,决定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。
根据计划,基金将以市场化方式独立运作,政府不干预基金正常的经营管理。
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:“参股设立的基金由国家资金、地方政府资金及社会募集资金构成,但以社会投资为主,包括各类投资机构、大型企业、境外投资者及管理团队等。每只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.5亿元,国家资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%,且不控股。地方政府参股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国家资金。社会募集资金比例应大于60%。对于参股设立的天使基金,国家资金参股比例可适当放大。”
对于控股比例,深圳创新投副总裁施安平认为,风险投资永远是小股东,风投企业不会控股,也不做大股东。“风险投资之所以看中这个企业,是因为看好整支团队,看好这个商业模式,至于干预企业经营,可能会有,但是不代表主流的风险投资,真正主流的风险投资控制着自己的一定是小股东,而且充分依赖于现有的团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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