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雏军无钱可付罚金 近日将向最高法院申诉
||2009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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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做出了维持原判,判处顾雏军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80万元的终审判决,但顾雏军一案并未因此得以划上句号。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在近日接受采访时透露,顾雏军以及其律师将向最高院申诉。而680万元的罚金,顾雏军将可能无钱支付。
就在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后仅过一天,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即对记者表示,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将向最高院申诉。顾绍军认为此终审判断“不公正”,而无论是否有用,“顾雏军以及其律师将向最高院申诉。”
资料显示,在2008年1月的一审中,顾雏军因犯有虚报注册资本罪,违规披露、不披露重要信息罪,挪用资金罪,被判决有期徒刑10年,并处罚金680万元,顾雏军随即提出上诉。2009年4月9日,广东省高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
顾雏军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,三罪名刑期合并实际执行10年。顾绍军表示,因自2005年7月顾雏军被关押至今已近4年,折抵刑期后,其还将在狱中渡过6年左右的刑期。
据悉,除了终审判决其应支付的680万元罚金,去年,顾雏军以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还因两起诉讼被判赔ST科龙1.69亿元以及1.85亿元。
而顾绍军则表示,“家里没有这么多钱”。他称,顾雏军虽被判罪名成立,但没有将资金腾挪给自己用。目前,其个人财产还没有被查封,但也不足以支付罚金。
而胜诉的ST科龙目前也无法拿到法院裁定的赔偿款。ST科龙董事会秘书余玩丽日前表示,赔款追讨一事还涉及到ST科龙子公司等其他债权人,对于追讨的相关细节还不便披露,但在下周的科龙年报中会披露进展。其表示,ST科龙去年已经对此计提了坏账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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