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出版总署:网络发展不能牺牲知识产权
||2009-0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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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网络音乐下载是否会逐渐从免费转变为收费下载来保护版权?“是否实现收费,其实这个不是保护版权的一个原则性问题,这是一个商业的社会,不是说不收费,就不尊重别人的著作权,随便使用。”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说。他同时表示,如果网民不树立起著作权的保护意识,最终的受害者不是那些著作权人,而是分享著作权的消费者,因为没有人敢把原创的东西拿到网络上去了。
谈到怎样在实践中做到不侵权盗版,寇晓伟表示,首先是要规范企业能够形成依法使用、依法经营的健康的行为,同时要通过各种手段向网民进行宣传在使用下载方面要合法。寇晓伟坦言,互联网的发展技术实在太快,远远超过了管理者能够想象或者驾驭的范围,在这种情况下,有一些技术可能对侵权盗版行为提供很方便的手段、条件。“网络一定要发展,但发展的前提绝不是以牺牲知识产权为代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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