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社部等部门共同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》
新闻导读

《意见》指出,要完善经费补贴政策,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,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。补贴标准由各市(地)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,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5000元以上,并可结合经济发展、培训成本、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。要健全企业保障机制,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,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,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。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,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,津贴由企业承担。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,鼓励企业建立学徒奖学金、师带徒津贴(授课费、课时费),制定职业技术技能等级认定优惠政策,畅通企业间流通渠道。

据悉,人社部与财政部2015至2017年分两批在22个省启动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,参加试点企业158家,培养新型学徒制职工2万人。2018年起,人社、财政两部门在全国30个省市区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。2019年,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(2019——2021年)》明确要求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。2019—2020年,企业和院校积极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,全国共累计培养企业新型学徒超80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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